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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强力推进老楼危楼排查整治
6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紧急召开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通报了贵州、天津等地连续发生居民住宅等房屋坍塌事故,要求各地迅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住建部、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全省老楼危楼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全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快速反应,强力推进该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成立了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全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迅速开展全省老楼危楼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目前,该省各市州房产主管部门均已经制订老楼危楼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开展相应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6个组,由厅领导带队对各市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指导。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督察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抽选项目、实地检查和集中反馈”等方式进行。目前,督察工作正在该省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总的要求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即日起,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到迅速、全面、彻底,立即开展全省范围内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漏一栋,不漏一户,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坚决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违章建设的房屋,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临近山体、高切坡(含隧道、深基坑)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山体、边坡(挡土墙)是否稳定,排水是否畅通。
(三)去年排查鉴定确认属整体危险且无修缮价值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老楼危楼管理维护档案、台帐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建立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
(四)对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进行全面监督执法检查。
三、排查方法
(一)各地房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住建、城管部门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协调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参与并督促老楼危楼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自报。
(二)各地房产主管部门会同住建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老楼危楼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房屋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各地房产主管部门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台账,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对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三)各地住建主管部门会同房产主管部门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及影响房屋安全的高切坡、挡土墙及在建的隧道、深基坑工程进行自查自纠,加强执法检查,彻底消除隐患。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全省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省厅成立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尹维真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徐武建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兼省建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苗 欣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毕德立 省建管局副巡视员兼厅城管处处长
王同初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曾 龙 省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叶 兵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汇总、报送,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认真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房产、住建、城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责任感,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全员动员,抓紧排查治理,严防垮塌事故发生。房产主管部门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在政府领导下,迅速成立由房产、住建、城管等主管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层级管理原则,统筹部署和组织开展辖区内老楼危楼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部署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加强隐患整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各地房产、城管等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产权所有人和使用人立即整改,对局部危险和整体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加固的及时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暂时无法拆除的,要先行撤出人员,落实防护措施,避免房屋坍塌危及周边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和使用人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要提请当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参与,加快隐患排除步伐,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以及排查出的影响房屋安全的高切坡、挡土墙及在建的隧道、深基坑工程,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周边房屋安全隐患。
(三)完善管理机制。通过本次大排查,各地房产主管部门要分门别类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清单、整改台帐和房屋安全管理档案。要加快研究制订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建立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社区、街道、房产主管部门等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保障房屋安全。各地要制定对老房危房的改造计划,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危旧房屋改造工程,确保危旧房屋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优先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计划,彻底消除老楼危楼安全隐患。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地要严格落实房产、住建、城管主管部门管理责任,严肃房屋安全责任追究。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强房屋安全源头监管,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请各市、州房产主管部门6月30日前,将本地区排查工作方案(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分工情况和信息报送员名单)上报省厅;每月25日前汇总本级和各县市情况,将本地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情况及汇总表(附件1-4)上报省厅。省厅将对各地排查整治情况适时开展督查。
根据《方案》部署,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专门通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迅速对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影响房屋安全的高切坡、挡土墙及在建的隧道、深基坑工程以及临近山体、边坡(含隧道、深基坑)的房屋,进行全面监督执法检查,消除侥幸、懈怠心理,确保部署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联系方式:
房 产 处 鲁 宁 027-68873048
城 管 处 康忠荣 027-68873422
省住房保障局 聂婧一 027-87257877
省质安总站 张 巍 027-6712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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